淮南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修订)(2004年3月29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3月3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4252018-02-04
淮南市人民政府令
(第58号)
《淮南市营业性电子游戏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1996年7月17日市第11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淮南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修订)
淮南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4修订)(2004年3月29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3月3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425201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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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淮南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淮南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3件规章的决定(2004年3月29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3月3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规范立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的规定,现决定对《淮南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等3件规章作如下修改:一、淮南市城镇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删去第十条
163201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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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废旧金属管理办法》等2..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废旧金属管理办法》等2件规章的决定(2004年3月29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3月3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规范立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现决定废止《淮南市废旧金属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和《淮南市燃气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75号)
219201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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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2004年5月31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6月1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05201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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