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工作总结的通知(国税发〔1997〕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我国从1982年开征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989年开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以下简称“两金”),到1995年底决定全面停征“两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集的“两金”共2444.59亿元,为缓解我国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的紧张状况,筹集财政资金,平衡财政预算,减轻中央财政压力,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
832017-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