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1988年1月17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贵州省的实际情况,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
792019-02-07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部分法规的决定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9号1997年11月11日)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部分法规的决定》已经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1997年11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并将根据该项决定修正后的《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议事规则》、《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和《厦门市企业登记管理条例》重新公布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1988年1月17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贵州省的实际情况,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
79201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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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乡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吉林省城乡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六日吉政发〔1987〕154号发布)为加速我省城乡建设,适应生产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一、各级政府要把城乡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并将其纳入市、县(区)、镇长任期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政绩的重要内容
247201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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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煤炭开发管理条例(试行)(1988修正)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煤炭开发管理条例(试行)》的决定(1988年1月16日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山西省煤炭开发管理条例(试行)》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319201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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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有关地方..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室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有关地方政权组织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和1979年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1988年1月16日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山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法制室《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有关地方政权组织方面的法规性文件和1979年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以及附件一《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有关地方政权组织方面的已经失效的法规性文件目录》、附件二《1979年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已经失效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法规性决定、决议)目录》、附件三《公布废止法规的决议目录》、附件四《1979年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继续有效或者继续有效正在研究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法规性决定、决议)目录》
336201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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