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教字〔2003〕1号)各市、区教体局(科教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学校,机关各处室:现将《青岛市教育局200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2202018-03-07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内四区逐步减少
和取消城市小公共汽车营运方式的通告
(1997年11月28日)
我市自1986年产生城市小公共汽车这一营运方式以来,在各经营单位、业主和有关部门的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协助下,城市小公共汽车在缓解城市公共交通压力、解决乘车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补充作用。但是随着我市大容量公共交通工具的增加,特别是从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对城市交通发展的需要看,目前的城市小公共汽车已不适应现实和长远发展的要求。为此,市政府决定,自今年起,用3年的时间,取消现营运的城市小公共汽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青岛市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岛市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青教字〔2003〕1号)各市、区教体局(科教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学校,机关各处室:现将《青岛市教育局200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220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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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新政办发[20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新政办发[2002]44号文件加发退休补助费和按新政办发[2002]45号文件加发特殊工种补贴的通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新政发[1986]61号文件加发退休补助费的通知》(新政办发[2002]44号)和《关于按新政发[1997]107号文件加发特殊工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发[2002]45号)的规定,现就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按新政办发[2002]44号文件加发退休补助费和按新政办发[2002]45号文件加发特殊工种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按新政办发[2002]44号文件加发退休补助费的发放办法(一)加发退休补助费的人员范围1992年12月31日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当时未按新政发[1986]6l号文件加发退休补助费的原国有企业(含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均属这次复核调整加发退休补助费范围,即统一按新政办发[2002]44号文件加发退休补助费
151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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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快软件产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同意省信息产业厅《关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168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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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打击制售和购买假..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打击制售和购买假发票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京地税票〔2002〕50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打击制售和购买假发票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局最近印发的《关于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贩卖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京地税票〔2003〕14号)的有关要求,一并依照执行
139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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