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新政发〔1999〕39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住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区区情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1222018-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