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1993年12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702018-08-29
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1990年12月27日市人民政府发布
1998年1月7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
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发布)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97修正)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1993年12月29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70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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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97修正)
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1989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12月15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城镇供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城镇供水资源,改善和提高供水水质,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需要,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有关法规,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188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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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97修正)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2年10月27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37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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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97修正)
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1988年8月28日江苏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本省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开发和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82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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