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镇新办集体经济单位劳动保险待遇试行办法(1983年4月20日政办〔1983〕33号)近几年来,我省城镇新办集体经济有了迅速发展,对广开就业门路、繁荣社会主义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起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办集体经济,使这些单位的职工在年老病伤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92019-03-07
安徽省建设监理单位跨地区、跨省经营管理暂行规定
(建管[1998]115号)
第一条 为促进安徽省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科学性、培育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监理市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安徽省城镇新办集体经济单位劳动保险待遇试行办法
安徽省城镇新办集体经济单位劳动保险待遇试行办法(1983年4月20日政办〔1983〕33号)近几年来,我省城镇新办集体经济有了迅速发展,对广开就业门路、繁荣社会主义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起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办集体经济,使这些单位的职工在年老病伤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9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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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补充规定
安徽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补充规定(1983年4月15日皖发〔1983〕2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中发[1979]83号文件)下达后,省委、省政府于一九八0年发出十二号文件,作出了贯彻执行的具体规定
325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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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关于干部住房标准和分配办法的补充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干部住房标准和分配办法的补充规定(1983年7月27日皖政〔1983〕106号)一九八二年一月十八日,省人民政府《关于干部住房标准和分配办法的暂行规定》下达后,各地认真贯彻执行,取得了一定成效
386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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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级机动财力使用管理办法
安徽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机动财力使用管理办法(1983年7月12日皖发〔1983〕54号)一、省级机动财力,包括省级财政的上年净结余、当年预算中安排的预备费,以及中央、省规定的特定资金,如超收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等
132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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