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兴建临河、跨河、过河等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应符合航道技术等级标准和防洪标准,并事先征得河道主管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
872018-01-26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集体企业
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政明电[1998]3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水路交通..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兴建临河、跨河、过河等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应符合航道技术等级标准和防洪标准,并事先征得河道主管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
872018-01-26
|
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
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72018-01-26
|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预算外资..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各部门、各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2312018-01-26
|
甘肃省旅游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
甘肃省旅游管理条例(2004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742018-01-26
|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