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通告(1989年1月1日)为维护社会秩序,便利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进行正常活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使用管理居民身份证,通告如下:一、所满十六周岁的在本市登记常住户口的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1002019-01-28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99年第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通告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通告(1989年1月1日)为维护社会秩序,便利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进行正常活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使用管理居民身份证,通告如下:一、所满十六周岁的在本市登记常住户口的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1002019-01-28
|
海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暂行规定
海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的暂行规定(1988年12月3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第一条为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根据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结合海南实际,制定本规定
3742019-01-28
|
||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才流动纠纷争议仲裁的暂行规定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才流动纠纷争议仲裁的暂行规定(1988年12月31日齐政发〔1988〕10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配合我市《放活科技人员政策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妥善处理人才流动中发生的纠纷争议,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032019-01-28
|
齐齐哈尔市退休退职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暂行规定
齐齐哈尔市退休退职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暂行规定(1988年12月31日齐政发〔1988〕10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退休、退职(以下简称“双退”)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双退”职工的身心健康,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322019-01-28
|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