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发〔2001〕20号二00一年二月五日)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有关委、办、厅、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精神,确保省委六届九次全会提出的“用十年或更长一点时间,使我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新时期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现将修订后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842018-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