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侨务工作的通知
(桂政发〔2000〕41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充分发挥我区侨乡的优势,促进我区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侨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侨务工作的重要性
我区是全国的重点侨乡之一,在海外的华侨华人和国内的归侨侨眷众多,他们拥有较雄厚的资金、技术、人才和遍布世界各地的商业网络,这是我区对外开放的宝贵资源。充分发挥这支力量的作用,对进一步扩大我区对外开放,加快我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我区侨务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侨务思想,立足于广西籍海外侨众,面向全国海外侨胞,努力开展各项侨务活动,争取更多的华侨华人到广西观光旅游,考察投资,开展各种商贸、科技活动,促进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提高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
侨务工作要围绕我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引进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和开拓国际市场做好牵线搭桥工作,为我区利用外资项目引荐华侨华人前来投资合作服务。要利用华侨华人的商业网络,开拓国际市场,把我区的产品打到国外去。帮助区内企业与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合作兴办企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侨务与办事、外经贸、对外开放、旅游、对台等工作的协调,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引资工作;要运用各种形式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认真做好以侨引资,以游引资,以胞引资,以侨引游的文章,争取更多的侨商、外商入桂投资,旅游观光;要加强对“兴国利侨”、“兴桂利侨”活动的指导,支持侨务部门并发挥其维护侨商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为侨资企业搞好服务,不断改善我区的投资环境;要掌握了解华裔科学家和留学人员从事高科技研究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有重点地引进、消化和创新,为加快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步伐,为“科技兴桂”战略服务。
三、加强海外联谊工作,培育和发展与我区合作的友好力量
加强联谊,广交朋友,增进与海外华侨华人的友好情谊,是拓展国外侨务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政府和侨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物、重点社团的联谊工作,积极开展与东南亚地区华侨华人的联谊交友和经贸旅游合作活动,逐步拓展与欧美地区的华侨华人的联谊交友和经贸旅游合作工作;抓好以华侨华人社团及其领导人、企业家、科学家及知名人士为重点对象的联谊工作,不断扩大海外工作网络;要注重抓好新侨民和中青年华侨华人的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华侨华人大企业家接班人和政界、工商界、科技界、旅游行业的后起之秀以及新侨民中重点人物工作,努力促进他们同我区的合作与交流。各地组团出国要注意将经贸、科技、旅游、引资引智活动与开展侨务工作结合起来。各级政府领导要多接触、多出面接见华侨、华人重点人物。联谊工作要有长远的眼光,既要讲乡情亲情,又要注意把互惠互利的合作交流与增进情谊结合起来,根据特点建立不同层次的交往。各地要争取在近年内,在主要国家、主要城市,结交一批与之可互为依托的华侨华人朋友。香港、澳门是我国对外开放的窗口,是中华民族向海外移民的源头之一,也是世界华商网络的枢纽和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基地。各地要充分利用广西与其毗邻、交往密切的优势,加强与该地区的归侨侨眷及社团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在开展侨务工作中的桥梁、基地作用。
四、继续做好依法护侨工作,夯实国内侨务工作基础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遵照“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项侨务政策;及时查处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及华侨华人在国内的正当权益的案件;注重帮助贫困归桥桥眷脱贫,把归侨侨眷脱贫纳入当地扶贫工作的重点对象,在资金、技术和指导力量上优先安排,适当照顾;注重解决下岗归侨侨眷职工生活困难,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各地国有企业在减员增效中,应尽量不安排归侨侨眷职工下岗;要努力改善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的工作和生活条件,重视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归侨侨眷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立自强,充分利用海外关系的优势,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勤劳致富。
五、深华安置归难侨企业改革整顿工作,增强华侨企业活力
我区华侨企业担负着国家安置归难侨的任务,是归难侨赖以生存的基地。深化安置企业的改革整顿,帮助企业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也是维护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有关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对华侨企业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华侨企业的领导和管理,把华侨企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培育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抓。要加强华侨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切合实际的企业改革和发展措施。要研究新情况,认真解决华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华侨农林场土地纠纷及土地登记发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1999〕84号)要求,组织力量尽快解决华侨农林场土地长期被侵占及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把维护归难侨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归难侨和职工转变思想观念,坚定信心,艰苦奋斗,推进企业的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过3至5年的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好归难侨的安置问题。
六、开展侨务对台工作,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侨务对台工作是党的对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从台湾岛内移居海外的侨民越来越多,我们要运用华侨华人与台湾人民联系广泛的特点,在华侨华人中大力宣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反对分裂、反对台独的政治主张,增强华侨华人的统一意识,粉碎任何分裂祖国的阴谋。要通过多种渠道,争取更多的台商到我区投资兴办实业,以侨引台,促进海外侨务对台工作的开展。要积极开展对亲台侨领、社团和台湾籍重要人士的工作,从联络乡情入手,大胆接触,相机开展团结转化工作,培养友好力量,为祖国统一做出积极的贡献。
七、抓好华文教育和侨务外宣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区与海外的华文教学和文化交流
华文教育工作是桥务工作中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它对于在华侨华人中绵延中华文化,保持民族特性,维系海外华侨华人社会;对于增进华侨华人后裔同祖籍国的交往和感情,维系他们与祖籍国的联系;对于在海外发展更加宏大的友好力量,培养新一代社团骨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特别是侨务主管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努力扩大在华侨华人社会和海外华文教育界的影响。
在坚持我国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原则下,要充分发挥侨报、侨刊、对外广播电台等外宣媒介的作用,围绕我国改革开放中的重大课题,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侨务、外宣等部门要加强与华侨华人媒体和文化机构的合作交流。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的宗旨,加大海外华文教育工作力度,巩固、扩大与海外华侨教育机构的联系,关于支持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开办的华文教育,办好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
八、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侨务工作的领导,真正把侨务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分管侨务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成立的对外开放领导机构,应有侨务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便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挥侨务部门的作用。各级政府要随着财力的不断增强,逐步增加对侨务工作经费的投入,切实帮助侨务部门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侨务部门开展桥务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侨务部门作为政府协调和管理侨务工作的机构,要根据我区的侨情特点,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涉侨涉外单位的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搞好我区侨务工作。要加强桥务干部队伍建设,挑选综合素质好的干部到侨务部门工作,优化侨务干部知识结构,提高侨务干部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侨务干部队伍,为实现我区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努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0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