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委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
2000--2005年农业品种更新工程意见的通知
(皖政〔2000〕42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2000--2005年农业品种更新工程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农业品种更新工程,是推进农业科技革命,加快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加快优化品种结构,努力提高我省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0年十一月十日
关于组织实施安徽省
2000--2005年农业品种更新工程的意见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二000年十月八日)
品种是农业生产第一要素和推进农业科技革命的载体。加快品种更新步伐,实施重点突破,既是农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根据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示精神和我省农业实际,现提出安徽省2000--2005年农业品种更新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农业品种更新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依靠科技进步,围绕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农业新品种开发和引进更新,全面优化农业品种,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推进我省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明显提高。
实施农业品种更新工程,要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注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原则。在充分发挥本地品种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和气候土壤条件,有选择地引进开发农业新品种。需要和适宜什么,引进什么,加速品种更新。二是市场导向原则。把握市场需求,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提高质量,增加品种,适应社会对农产品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引进开发农业新品种。三是尊重科学原则。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先进实用和高新技术,加速品种的更新换代。要科学规划,合理配置资源。近期以引进为重点,优先引进一批生产上急需的优质、高产、高效品种;同时加强对品种资源的自主开发和研究工作。四是注重实效原则。品种更新要面向生产,注重实效。对于引进和筛选的优良品种,要集中试验、示范,然后加快推广应用。
二、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
(一)主要目标
品种更新工程的主要目标是,以引进农、林牧、渔优质品种(种质资源)为主,加大品种选育、推广力度。通过3--5年的努力,使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一次,良种覆盖率达100%,品种储备率达30%,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70%,畜禽水产品良种覆盖率达95%。
(二)重点任务
1、建立省级引种试繁示范区。品种引进要坚持先试验、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加强对引进品种的动植物检疫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和技术规程。
2、依托农业教育、科研、推广部门的现有条件及设备,改建4--5个省级农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农产品质监中心)。在引进品种和现有品种中开展种质资源特异性状基因利用技术研究,为品种选育提供技术储备。
3、建立优质种苗生产基地。结合现有的省、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把良种培育、引进、种苗生产供应作为提高园区科技含量的切入口,优先发展优质种苗生产。
4、充分利用全省现有良种繁育基地,重点扶持、改建或新建品种改良中心若干个。同时,建立一批地方区域性品种改良中心。
5、充分依托现有农技推广体系,扶持3--5个大型龙头企业,在全省建立若干个专业性种子(苗)产业化中心。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农业品种更新工程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业品种更新工程作为农业发展的突破口来抓,结合“十五”发展规划,制定品种更新工程实施意见。省成立农业品种更新工程指导委员会,省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农业、林业、水利、科技、质量监督、计划、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农业委员会。各市、县政府应成立相应的组织。省农业品种更新工程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由农、科、教三方知名专家组成的品种更新顾问组,实行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为全省农业品种的更新改良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二)加强对引进品种及种质资源的管理。省农业委员会负责对引进新品种工作的归口管理,建立引进新品种论证和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引进品种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引进。主要农、林、牧、水产、园艺作物的引种,要坚持引种试验、省级中间试验及审定,通过新建或改建一批农、林、牧、水产、园艺新品种引进、选育和良繁推广中心,建立引进品种(品质)资源指定繁育制度,共同利用品种及种质资源。
(三)实行项目化管理。凡申报良繁中心建设,重点农业生物技术实验室建设和良种引进、选育及推广等计划,必须进行充分调研和专家论证,确定项目目标、内容、规模,制定计划任务书和实施方案上报,由省农业品种更新工程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或听证,按程序审批;部分重要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省农委负责归口并跟踪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农委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四)加强农业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通过品种更新工程的实施,加快培育、组建、壮大龙头企业集团,通过经济手段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办法,联合有较强实力的科研、生产、经营等机构和单位,成立区域性或以品种为纽带的龙头企业集团等,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
(五)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要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鼓励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利用外资、个人独资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各投资主体增加投入,多渠道筹集农业品种更新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增加资金投入。省财政从现已安排的农业相关专项资金中适当集中使用,建立农业品种更新工程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主要优质农业品种的引进、选育、试验示范、品质监测和“以奖代补”;各级财政也要安排必要经费,用于实施品种更新工程。
(六)制定奖励政策措施。设立农业品种更新工程特别贡献奖,重奖有特殊贡献的农业科研、技术推广人员。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七)加强农业国际合作与交流。近期,要加快农业新品种引进,重点引进品质优良、市场稀有、紧缺和目前生产上急需的品种及技术和关键设备。选派专业骨干技术人员到国外学习,开展合作育种。
(八)加强部门协作。实施农业品种更新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各负其责,共同实施品种更新工程。农业部门会同林业等部门负责农业新品种引进计划与规划编制、试验示范、组织推广;科技部门负责农业新品种技术支持,协助组织农业品种国际合作和交流;计划、财政部门负责农业品种引进和推广的项目资金支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农业品种质量标准建设及监测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种子示范区、生产基地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其他有关部门都要齐心协力,积极支持农业品种更新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