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首批取消市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合政〔2001〕1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各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自查清理。经过认真审核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首批取消市劳动局等19个部门100项行政审批事项。现予以公布:
1、市劳动局 取消行政审批18项: (1)农转非 (2)乡镇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合格证 (3)技工学校招生录取 (4)企业工资标准 (5)企业增资 (6)企业工资总额指令性计划及审批 (7)转正定级人员工资 (8)国有企业招用工 (9)国有企业年度招工计划 (10)市、地范围内企业工人调动工作 (11)集体身份工人调国有企业 (12)新办集体企业转为大集体企业 (13)待业证 (14)技校毕业生分配计划 (15)技校毕业生指令性计划 (16)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制企业的设立 (17)技校“农转非”招生计划 (18)对劳服企业性质进行确认帮助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2、市物价局 取消行政审批23项: (1)足金饰品价格 (2)早籼稻价格 (3)红小麦价格 (4)地产碳铵、磷肥、复合肥出厂价格 (5)民用煤销售价格 (6)农用硫酸出厂价格 (7)高标准商品住宅(豪华别墅)和非商品住宅房价格 (8)宾馆分等级定价 (9)地方水运客、货运价 (10)非自然垄断的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 (11)歌舞厅等级门票价格 (12)电影院票价 (13)文化演出门票价格 (14)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15)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价格 (16)社会力量办幼儿园学费(下放) (17)县辖自来水价格(下放) (18)县辖供电、供水、供气安装维修等服务价格(下放) (19)县辖物业管理收费(下放) (20)县辖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下放) (21)县辖城镇市容卫生有偿服务收费(下放) (22)县辖各类专业市场交易服务收费(下放) (23)县辖民用液化气价格(下放)
3、市土地局 取消行政审批1项: (1)土地价格评估确认
4、市乡镇企业局 取消行政审批2项: (1)乡镇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复审 (2)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子女“农转非”审批
5、市房地产局 取消行政审批1项: (1)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审核准入
6、市环保局 取消行政审批5项: (1)申请国家、省环保产品认定 (2)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的推荐 (3)国家重点实用环保技术的推广 (4)安徽省环保产品准销证申报 (5)安徽省环保产品准销证准入审查
7、市宗教局 取消行政审批1项: (1)民族中小学设立
8、市规划局 取消行政审批5项: (1)规划定位 (2)城市拆迁 (3)在肥承担规划设计任务登记 (4)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 (5)测绘资质年检
9、市交通局 取消行政审批6项: (1)公路征费稽查站开业批准 (2)施工作业拆迁航标 (3)国、省道及县乡公路网规划审批 (4)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 (5)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6)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
10、市计委 取消行政审批4项: (1)限下基建项目(不含省投资)的初步设计及调整概算 (2)业主自筹及商业银行贷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调整概算 (3)扶持粮棉大县发展经济项目计划 (4)外商投资娱乐类项目可研报告
11、市经贸委 取消行政审批1项: (1)食品准产(销)证发放
12、市房改办 取消行政审批1项: (1)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3、市财政局 取消行政审批1项: (1)行政事业单位设置独立核算会计单位审批
14、市工商局 取消行政审批1项: (1)化肥生产企业跨地区设立直销点、联销点、代销点资格
15、市文化局 取消行政审批3项: (1)市电影放映设施的改造 (2)市、县级文博单位在本市举办文物巡回展览 (3)友好城市间的文化交流
16、市技术监督局 取消行政审批9项: (1)仲裁检验 (2)监督互认 (3)计量监督员 (4)锅炉产品焊接试板以批代台 (5)质量检验机构推荐产品 (6)计量器具商品广告 (7)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 (8)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以批代台 (9)个体工商户易地制造、修理计量器具
17、市人事局 取消行政审批6项: (1)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家属户口“农转非”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计划 (3)工龄工资 (4)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 (5)专家延退 (6)专业技术和党政干部家属及录用干部“农转非”
18、市民政局 取消行政审批2项: (1)外省市来我市销售殡葬设备、丧葬用品的审批许可 (2)全市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
19、市卫生局 取消行政审批10项: (1)市级继续医学教学项目 (2)全市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资格审核 (3)市卫生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4)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及审批 (5)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 (6)市卫生类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教学班招生计划录取备案及发证资格审核、证书验证 (7)中等卫校、县卫校、卫生职工中专学校(班)举办卫生类招生计划 (8)高等护理专业自学考试毕业实习合格人员审核 (9)全市乡村医生逐项合格人员名单审核 (10)高等护理专业自学考试报名资格审查
上述公布的是首批清理结果。市政府还将继续对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清理后确定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将分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各界监督。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