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爆器材行业管理的通知(赣府厅发〔1999〕76号1999年12月9日)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民爆器材属特殊商品,由国家实行专控管理
1502018-06-14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和降低涉及住房建设收费的通知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粤价[2001]323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省直、中央驻穗有关单位:附件: 合并、降低涉及住房建设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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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现行收 │ 调整后的 │
│ │ │ │ 费标准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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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建费 │ │ │ 取消 │
│ │ │ │ │ │
│ │(1)工程费1万元以下 │ 元/宗 │ 5 │ │
│ │(2)工程费超1万元至20万元以内 │ 元/宗 │ 40 │ │
│ 1 │(3)工程费超20万元至50万元以内 │ 元/宗 │ 90 │ │
│ │(4)工程费超50万元至100万元以内 │ 元/宗 │ 115 │ │
│ │(5)工程费超100万元至500万元以内 │ 元/宗 │ 370 │ │
│ │(6)工程费超500万元至1000万元以内│ 元/宗 │ 750 │ │
│ │(7)工程费1000万元以上 │ 元/宗 │ 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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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 │土建总造价│ │ │
│ │(1)乡镇规划区 │ │ 5% │ 暂不调整 │
│ │(2)管理区(中心村) │ │ 3%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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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建筑企业管理费 │ │ │ 2002年 │
│ │(1)基建工程 │工程总造价│ 4‰ │ 2‰ │
│ │(2)维修工程 │ 工资额 │ 2%-3% │ 1%-1.5% │
│ │ │ │ │2003年底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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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房地产权属登记费 │ │ │ 暂不调整。 │
│ │(1)初始登记 │ 宗 │ 90 │ │
│ │(2)转移登记 │ 宗 │ 不超过80 │ │
│ │(3)变更登记 │ 宗 │ 不超过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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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 │按粤价[1997]│按现行收费标准│
│ │ │ │ 6号文执行 │的70%收费,并 │
│ │ │ │ │从广州市扩大到│
│ │ │ │ │全省已开展此项│
│ │ │ │ │业务的城市中执│
│ │ │ │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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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按粤价[2000]│ 暂不调整。 │
│ │ │ │157号文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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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公证费 │ │按粤价[2000]│按现行收费标准│
│ │ │ │ 150号执行 │的60%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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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基建 │ │ │
│ │(1)广州 │ 投资额 │ │ │
│ │小区建设项目 │ │ 6% │ 5.5% │
│ │零散建设项目 │ │ 12% │ 11% │
│ │(2)其他地区 │ │ 5%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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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工程定额测定费 │ 建安 │(编制管理费 │ 统一为1‰ │
│ │(1)广州、深圳、汕头、珠海、佛山 │ 工作量 │+定额测定费)│ │
│ │、中山、东莞 │ │0.8‰+0.3‰ │ │
│ │(2)其他地区 │ │ 1‰+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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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征地管理费 │ 征地补偿 │ 2-3% │ 1.4%-2.1% │
│ │ │ 费总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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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房屋拆迁管理费 │ 补偿 │ 0.3%-0.6% │ 0.2%-0.4% │
│ │ │ 安置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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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 │ │ │ │
│ │(1)大城市(广州、深圳市区) │ 建安 │ 1.5‰ │ 1‰ │
│ │(2)中等城市(地级市区) │ 工作量 │ 2‰ │ 1.4‰ │
│ │(3)小城市(县、县级市) │ │ 2.5‰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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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劳动合同鉴证费 │ 份 │ 5元 │ 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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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鉴证费 │ 工程造价 │ 0.2‰ │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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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鉴证费 │价款或酬金│ 1‰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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