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公告第9号)(2008年12月22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2009年1月1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批准2009年1月20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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