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的通知(桂政发〔1992〕66号1992年2月28日)国务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的通知(国发〔1992〕29号)已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382018-12-26
贵州省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
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退休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黔人通[2002]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的通知(桂政发〔1992〕66号1992年2月28日)国务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金的通知(国发〔1992〕29号)已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38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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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钨、锡、锑、离子型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开采、冶炼、加工以及产品收购、销售的统一管理的通知(1992年2月28日桂政发〔1992〕18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国发〔1991〕5号)和地质矿产部、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等四个部门《关于印发开采、冶炼、加工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审批规定的通知》(地发〔1991〕149号)以及地质矿产部、物资部等四个部门《印发〈关于钨、锡、锑矿产品、冶炼产品收购和销售的规定〉通知》(地发〔1991〕30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对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特定矿种的开采、冶炼,加工以及产品收购、销售的统一管理问题作如下通知:一、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产分别由自治区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有色局)和自治区稀土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稀土办)协助自治区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计委)根据国家计划做好分管矿种的地方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实行有计划的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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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调整设立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调整设立木材检查站请示的通知(1992年2月28日桂政发〔1992〕1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调整设立木材检查站的请示》,除林业部门派员参加公安交通检查站联合检查外,批准全区设立木材检查站二百零五个(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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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发〔1992〕11号1992年2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完整和不受侵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46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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