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印制管理办法(1990年8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号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3262017-09-12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经营和使用甲胺磷毒鼠强等高剧毒农药的通告
(津政发〔2003〕006号)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失效]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1990年8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号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印制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326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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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用于内销的机电设备及零部..
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用于内销的机电设备及零部件有关审批手续的通知(1990年8月7日监一特<1990>96号)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为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指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下同)进口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审批手续,经商国家主管部门认为,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和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生产内销产品和国内经营业务所需进口的机械设备、生产用车辆、原材料、燃料、散件、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其中属于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海关凭经贸部核发的进口许可证验放;不属于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海关凭批准成立企业的文件、合同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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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尚未投产、营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所书立、领..
国家税务局关于尚未投产、营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所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暂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1990年8月7日国税函发<1990>963号)上海市税务局:1990年6月18日沪税地(1990)38号《关于对未投产或营业的中外合资企业所书立、领受的印花税列举凭证要否贴花的问题请示》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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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中瑞(瑞士)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
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中瑞(瑞士)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关条文解释的通知(1990年8月7日国税函发[1990]9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我国政府同瑞士联邦委员会签订的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业经我局以国税函发(1990)874号文印发你局,从1990年1月1日起执行
98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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