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河等河道管理办法(2000年9月14日)第一条为加强改造后的津河(原名墙子河,下同)等河道管理工作,维护沿河设施的完好,保持畅、洁、绿、美的河道景观,发挥河道的排沥功能,依据国家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062018-05-21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的决定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九十七号)
天津市津河等河道管理办法
天津市津河等河道管理办法(2000年9月14日)第一条为加强改造后的津河(原名墙子河,下同)等河道管理工作,维护沿河设施的完好,保持畅、洁、绿、美的河道景观,发挥河道的排沥功能,依据国家及我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06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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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个体私营经济统计和信息工作试行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0〕59号二000年九月十四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工商局、市个私办、市统计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个体私营经济统计和信息工作的试行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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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
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2000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劳动就业,加强劳动就业管理,规范劳动就业行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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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武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若干..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武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若干问题的决定(2000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召开武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一、武清撤县设区应当召开武清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80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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