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04〕8号)
高等学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历史任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居于基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今后五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进一步实施科教兴晋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实现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发展步伐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意见》(晋政发〔2003〕23号)的要求,现提出山西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实施意见。
一、强校工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强校工程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目的,以增强我省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为目标,以培养适应新时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以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巩固高等教育改革成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努力走有山西特色的高等教育强校之路。强校工程的基本原则是:突出重点,协调发展。注重创新,强调特色。立足服务,讲求实效。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积极引导各高等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自身的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定位,分层次办学。要求各高等学校立足自己的层次和服务面向,形成优势和特色。以特色赢得竞争,以优势促进发展。
二、强校工程的总体目标
从2003年起,在五年的时间内,继续重点建设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使其成为在国内同类高校中居于领先水平的教学科研型大学;加强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学位点建设,初步形成结构比较合理、功能比较齐全的科技创新体系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产生一批科技含量高、对山西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创建一批“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扎实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
三、强校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继续重点建设山西大学和太原理工大学
重点建设山西大学和太原理工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在全面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的基础上,建设3~4个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再建成1~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通过重点建设,吸引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团队,研究和开发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学术和科技成果,为山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重大贡献,成为在国内同类高校中居于领先水平、对我省高等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起示范和带头作用的教学科研型大学。
(二)继续推进重点学科建设
重点学科建设要按照明确定位、分层建设、重点突破、目标管理的要求,把着力点放到创出特色、形成优势、提升水平上来。五年中使全省高校的重点学科达到30个、重点建设学科达到40个、重点扶持学科达到30个,力争再有2~3个学科达到国家重点学科的水平。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形成特色突出、具有一定优势的学科及学科群,为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重点研发基地的建设
根据山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大力整合科技资源,实施重点突破,构筑我省高等学校的重点研究发展基地。加强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合作研究,促进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的增强。五年内力争再建设1~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5个省重点实验室;建设2~3个省工程研究中心,力争建成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2~3个省和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3~5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开发和转化10项重大科技成果,申报一批发明专利,力争有3~5个项目获国家级奖励。
(四)加强学位建设和研究生教育
在改善结构、提高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学位建设,加快研究生教育发展。五年中,新增10个博士、硕士授权一级学科、30个博士点,使学位点的结构更趋合理,使研究生教育形成一定的规模,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要;继续组织好对学位点的评估、检查和对学位论文的评优、抽检工作,全面提升学位点建设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重点建设8个“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使其在培养创新人才、研究高深学问和服务经济社会方面,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
(五)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把“成人”与“成才”及毕业生的就业率作为衡量培养质量的根本标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确保教学水平和育人质量的全面提高。紧紧围绕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的需求,加大学科专业结构改革和调整的力度,优先发展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科学等高新技术类专业和面向我省地方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行业的应用型专业,加快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在此基础上,重点建设80个本科“品牌专业”和60个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积极探索和建立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各层次各类型高校都要走特色办学之路,高职高专教育要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需要,以就业为导向,切实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以课程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教学领域的改革,整合各类教学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先进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在教学中的运用,立项建设100门本专科基础课“精品课程”;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实验室建设水平,完善实验教学管理,切实加强实验实践教学,遴选50个本科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5个高职高专实验实训基地进行重点建设;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为契机,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工作全面达标,全省高校都要按期通过评估,办学实力强和办学底蕴深的高校要力争评为优秀。
(六)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
强校工程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采取切实措施,下大力气选拔、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素质人才。今后五年要以加强基础课教学,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重点,选拔和培养100名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注重教改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名师;以提升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目的,支持和培育100名基础学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00名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15名拔尖创新人才和10个优秀创新团队;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具有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为基础,支持和培育50名高科技开发优秀人才。通过上述三支队伍的建设,为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能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四、实施强校工程的保障措施
我省高等教育强校工程目标明确,任务艰巨,各高等学校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确保工程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高等学校强校工程是全省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生命工程。各高等学校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要把实施强校工程当作一把手工程,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围绕工程的实施,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规模与质量、发展与投入、教学与科研、改革与建设的关系。校长要对强校工程的实施负总责,要紧密结合本学校的实际,以创新精神,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使强校工程成为学校今后五年改革发展的牵头性工程,并以工程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创新水平和育人质量。 (二)落实强校工程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人。各高校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扎实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加大教学、科研和应用开发人才队伍建设。以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逐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大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环境和氛围,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制度,构建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的运行机制。
(三)通过实施强校工程,推进分层次办学,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结构优化的具有山西特色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各高等学校都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在深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要注重提炼和培育特色项目,形成科学合理的学校定位。切忌贪大求全,盲目攀比。鼓励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立足自己的办学层次、学科领域和服务面向,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重点学科、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名师队伍,并努力提高建设水平,不断向省内领先和国内领先的水平迈进。
(四)积极推进教育创新,把实施强校工程的过程当作推进高等学校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的过程。要以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全面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科学严谨的规章制度。要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优秀管理干部队伍,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确保强校工程的扎实推进。
(五)加大对强校工程的支持力度。省专项建设经费将围绕强校工程的实施进行安排,同时将研究和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予以支持。各高等学校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工程的投入力度,为工程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六)实施强校工程,重在落实。各高等学校要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把强校工程的各个项目指标进行分解,逐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并要定期进行检查督促,保证按要求、按进度、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各高校实施强校工程的工作方案要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要建立定期检查强校工程实施情况的制度,把强校工程实施的情况作为评价校长和学校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同校长的任期考评和对学校的年终评比结合起来,同对学校的经费和政策支持挂起钩来,使强校工程的各项要求切实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