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企发函〔2020〕15号各市经信局,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为有效提升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使用效率和服务效果,根据《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皖经信服务〔2019〕107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对2019年度平台网络运营情况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省级综合服务平台、各市市级综合服务平台、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评价内容 按照《办法》要求,从服务效果、资源聚集、服务协同、自身建设四个方面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平台的时效性和公益性
331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