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民用机场有秩序地运行,保护民用机场的净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452018-07-11
安徽省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省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条例
安徽省民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民用机场有秩序地运行,保护民用机场的净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45201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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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巢湖水质,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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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决定(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实际,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作如下修改:一、法规名称修改为: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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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意见的通知(1998年12月28日皖政办〔1998〕52号)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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