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1986年9月20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通噪声的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的管理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592019-02-18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务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2006年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1986年9月20日湖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通噪声的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的管理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第五章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59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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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路管理条例
辽宁省公路管理条例(1986年9月20日辽宁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保障公路运输的安全畅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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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优待烈士家属、义务兵家属、残废军人办法
福建省农村优待烈士家属、义务兵家属、残废军人办法(1986年9月19日闽政〔1986〕73号)第一条为保障农村烈士家属、义务兵家属、残废军人和复员退伍军人的生活,支持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344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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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9月18日厦府〔1986〕综371号)为从宏观上控制消费基金过速增长,促使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工资基金,现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工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工资基金管理办法,做如下规定:一、劳动工资计划由市劳动部门统一管理,市属全民单位劳动工资计划由市劳动局本着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精神,在省下达的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内,对市属全民单位工资总额的使用作出具体安排和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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