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1042017-12-05
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
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104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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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50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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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2006修..
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2006修正)(1997年5月30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11月30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等四件法规的决定》修正2006年12月1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根据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76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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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2006修..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2006修正)(1997年5月30日厦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11月30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批准监督条例〉等四件法规的决定》修正2006年12月1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6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保证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遵循宪法的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89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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