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20号)]根据中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在制定中要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为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为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种相关表格格式及代码,制定《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第1部分:表格代码规则,现予公布,自二ΟΟ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1742017-05-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审法院管辖
区域变更后判决改判问题的批复
(1962年3月19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20号)]根据中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在制定中要为社会公众服务、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为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为规范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种相关表格格式及代码,制定《表格格式和代码标准》第1部分:表格代码规则,现予公布,自二ΟΟ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174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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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已于2002年1月16日经中国地震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1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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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和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和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2]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发后,一些地区和部门相继向我部反映了一些执行中的问题,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资质标准问题1、《规定》第五条所规定的甲、乙、丙级资质标准,是指监理企业主项资质应达到的标准
103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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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开展2002年监理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2年监理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2]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根据《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8号)的规定,现将2002年监理工程师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注册条件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经考试合格,并取得人事部、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2、为监理企业的在职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下;3、在工程监理工作中没有发生重大监理过失或重大质量责任事故;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208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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