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涉及减免税的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5月29日署税[1996]455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关于原进口货物系减免税货物,在减免税政策调整后其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如何按《海关总署关于对〈无代价抵偿的进口货物征免税规定〉部分条款予以修订的通知》(署税[1995]383号)办理的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1.原货物已退运境外或交由海关处理,其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可按原货物进口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办理
1152017-07-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抚恤问题的批复
(1963年4月28日)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海关总署关于涉及减免税的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有关问题的..
海关总署关于涉及减免税的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5月29日署税[1996]455号)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关于原进口货物系减免税货物,在减免税政策调整后其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如何按《海关总署关于对〈无代价抵偿的进口货物征免税规定〉部分条款予以修订的通知》(署税[1995]383号)办理的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1.原货物已退运境外或交由海关处理,其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口可按原货物进口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办理
115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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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发放和管理有关..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办发〔1996〕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健全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工作,根据劳动部《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58号)和《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有序化工程一九九六年实施计划》(劳部发〔1996〕13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前一阶段出现的问题,现就“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我部有关规定和要求,从有利于充分调动基层劳动部门积极性、促进基层工作顺利开展的原则出发,建立健全以外出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为管理基础的外出就业登记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的发放、管理制度
85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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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计划财务司关于提支手续费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计划财务司关于提支手续费问题的批复(国税计函[1996]030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提支手续费问题的请示》(京地税计[1996]217号)收悉,关于从五种地方税实际收入中提取5%手续费问题,答复如下:一、《国家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可否按全额提取手续费问题的函》(国税函发[1990]1111号)和《国家税务局关于代征代扣手续费年终结余可以结转下年使用的通知》(国税函发[1992]1311号)仍继续执行
90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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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1996年5月28日证监发审字〔1996〕8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你省报送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收悉
912017-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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