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在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工作中做好技工学校划转工作的通知(2000年2月23日教发〔2000〕17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要求,国务院部门和单位所属部分学校已划转到地方管理,其中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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