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甲板货物运输规定(一九八一年九月十六日交通部颁发)第一条为确保水路甲板货物运输的安全质量,明确准许配装在甲板上的货物范围,健全甲板货物运输制度,针对甲板货物运输的特殊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清责任界限,特制订本规定,作为《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七章“特种运输”的一项补充规定
1752017-10-14
水路甲板货物运输规定
水路甲板货物运输规定(一九八一年九月十六日交通部颁发)第一条为确保水路甲板货物运输的安全质量,明确准许配装在甲板上的货物范围,健全甲板货物运输制度,针对甲板货物运输的特殊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清责任界限,特制订本规定,作为《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七章“特种运输”的一项补充规定
175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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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财政部(81)财预字第155号复函的通知(1981年9月4日(81)法研字第25号)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水上运输高级法院筹备组:现将财政部(1981)财预字第155号《关于查获的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的复函》转发给你们
110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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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年老、无子女的人,能否按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类推、判决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承担抚养义务的复函(1981年9月1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1)沪高民督字第54号“关于对年老、无子女的人,能否按照婚姻法第23条类推,判决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承担抚养义务的请示报告”收悉
260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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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关于转发陕西省公安厅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财政局《关于认真贯彻<通告>及时查处违犯税收法规案件的联合通知》和联合通知〔81〕高检发(经)第30号(1981年8月28日〔81〕法研字第24号〔81〕财税字第302号)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局)、财政厅(局):最近,陕西省公安厅、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财政局发出《关于认真贯彻<通告>,及时查处违犯税收法规案件的联合通知》,我们认为很好,现转发给你们参考
127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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