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1999年3月31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30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州自治条例,制定本条例
812018-07-01
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机械工业产品质量监督中经济处罚手续的暂行规定
(一九八七年五月六日发布)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 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第 二十四条和《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第 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就对违反规定的机械工业企业进行经济处罚的手续,做如下规定: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1999年3月31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30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州自治条例,制定本条例
8120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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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规定(1992年11月17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4年6月1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根据1999年3月27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30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变通规定修正案》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结合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少数民族婚姻家庭的实际,制定本变通规定
17320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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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99修正)
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1995年9月1日贵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11月28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1998年12月25日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30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行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1720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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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社会客运管理条例[失效]
贵阳市城市社会客运管理条例(1998年10月22日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30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社会客运管理,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保障乘客、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社会客运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112201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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