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二OO三年第74号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及《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现公布《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
1902017-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