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1998年10月14日青政发〔1998〕168号)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工作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552018-07-1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企业法人的非独立
核算分支机构能否作为行政案件当事人的请示》的答复
(工商[1990]174号)
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
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1998年10月14日青政发〔1998〕168号)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工作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55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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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关于印发律师为..
天津市司法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关于印发律师为债务人的外债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规定的通知》(1998年10月14日津司联发(98)4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外债的管理,依法规范外汇借款合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银传(1998)50号文件精神,现就律师事务所为债务人外债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问题作如下规定:一、为维护法律意见书的严肃性,保证该项法律文书的质量,拟从事该项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满足熟悉银行及外汇管理业务和相关政策、执业记录良好、有三名以上专职律师、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年收入在50万元以上、具有从事外汇、金融业务的良好业绩,并有两名以上律师经过天津市司法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相关业务培训及考核后,方可授予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事外债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资格,被认定具有从事该项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在天津日报上予以公布
376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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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1998〕63号1998年10月13日)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157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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