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1992年5月2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促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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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
(第12号)
长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长春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1992年5月2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促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190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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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批转省体改委部门关于扩大粮食经营管理体制改..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体改委部门关于扩大粮食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报告的通知(1992年5月25日吉政发〔1992〕2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地区行署,前扶管理区行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体改委、粮食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关于扩大粮食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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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管理办法
长春市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管理办法(1992年5月24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登记制度,保持地籍信息资料的现势性,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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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加快县及县以下农业经济技术部门转为经济实体..
贵州省关于加快县及县以下农业经济技术部门转为经济实体的试行办法(1992年5月23日黔府办〔1992〕61号)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加速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加快全省县及县以下农业经济技术部门转为经济实体,特提出如下试行办法:一、加快农业经济技术部门转为经济实体,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1.县及县以下农业经济技术部门,包括县农业、畜牧、水产、林业、水利、气象、农机等局(站)及其直属站、场、所、乡农技推广、经营管理、畜牧兽医、林业、水利、农机等站
82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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