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1992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1312018-12-18
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司减免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1990年10月9日国税函发<1990>1227号)
湖南省税务局:
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失效]
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1992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我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131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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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92修正)[失效]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正)(1988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修正案》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316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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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
《四川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1992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将《四川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修改为:按照便于召开会议、讨论问题和解决问题,并且使各民族、各地区、各方面都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的原则,四川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一千名
156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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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3号1992年9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统计检查机构和统计检查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324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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