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2003年8月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为确保东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特就加强我省东江源头区域(以下简称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意义东江是香港的主要饮用水源,发源于我省赣州市的南部,源区涵盖寻乌、安远、定南三县,流域面积3502平方公里
1132018-02-20
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法》的法律溯及力问题的通知
(1991年2月2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正式实施后,一些地方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断给我部来电或来函,询问在该法实施前发生的违法行为,在该法实施后发现并需作出处理,应当适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还是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条例》。为此,我部于一九九0年十一月八日就该法的法律溯及力问题以(90)建法字第577号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示,提出“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该法实施后处理该法实施前发生的违法案件,还是应当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规划条例》,而不应适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一九九0年十二月十一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以常办〔1990〕秘字第093号函复:“关于 城市规划法的法律溯及力问题,同意你部的意见”。请按此办理。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2003年8月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为确保东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特就加强我省东江源头区域(以下简称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加强东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意义东江是香港的主要饮用水源,发源于我省赣州市的南部,源区涵盖寻乌、安远、定南三县,流域面积3502平方公里
1132018-02-20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社会治安..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决定》已于2003年8月1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912018-02-20
|
||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收容遣送条例》的决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收容遣送条例》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重庆市收容遣送条例〉的决定》已于2003年8月1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812018-02-20
|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2..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1993年11月1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3年8月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第一条为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992018-02-20
|
关注微信公众号
获取知产新资讯
扫描下方二维码,随时掌握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