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1994年9月2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正当竞争,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行为,保护消费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812018-11-12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实行警阶制
准备工作的通知
(公通字[199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国家安全、司法厅、局,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
南京市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1994年9月20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正当竞争,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行为,保护消费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281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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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的通知(1994年9月20日黑政发[1994]104号)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省的房地产业也迅速崛起,促进了我省经济的发展
106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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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批转省土地局关于全省土地管理现状及今后工作..
吉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土地局关于全省土地管理现状及今后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吉政发〔1994〕3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土地局《关于全省土地管理现状及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1520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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