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编委制订的《天津市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认定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1993年4月7日津政发〔1994〕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编委制订的《天津市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认定登记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1592018-12-11
建设部关于转发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的通知》的通知
(1993年5月6日建建字第342号文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编委制订的《天津市事业单位法人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编委制订的《天津市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认定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1993年4月7日津政发〔1994〕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编委制订的《天津市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认定登记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159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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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暂行管理办法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暂行管理办法(1993年4月6日厦府〔1993〕综08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加速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的开发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87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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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规章解释权限和程序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规章解释权限和程序的通知(1993年4月5日)为了做好省政府规章(包括省政府发布和经省政府批准由部门发布的规章)的解释工作,保证省政府规章正确贯彻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规章条文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省政府法制局提出解释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由省政府发布或授权省政府法制局发布
117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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