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2010年1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2010年1月22日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请审议的《〈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九条修改为: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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